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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》第九条

发布日期:2016-07-12 字体:[ ]


所属机构 统计局
联系电话 6222237
办理时间 即办

办事指南


1、办理条件

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计划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、更新改造项目、房地产建设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,均应依照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和竣工项目统计登记实施办法》(鲁统字[1999]44号文)办理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登记。

2、所需申办材料

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、竣工统计登记表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、批准文件、项目预算等材料。

3、办理流程

4、我想了解法律依据

5、我想下载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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