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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《统计法》第十三条。

发布日期:2016-07-12 字体:[ ]


所属机构 统计局
联系电话 6222237
办理时间 10个工作日

办事指南


1、办理条件

1、调查项目立项的的必要性;
2、调查内容的规范性;
3、调查中使用统计标准、分类的一致性;
4、调查方法的科学性;
5、调查资料使用的合法性

2、所需申办材料

1、以部门名义起草的申请审批的函;
2、调查方案、表式及相关文件;
3、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登记表》

3、办理流程

4、我想了解法律依据

5、我想下载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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